杭建監總〔2013〕42號
各有關單位:
為有效規范全市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使用防水材料質量行為,促進建設工程防水質量穩定提高,確保建設工程使用功能,針對當前中央電視臺對各地劣質防水材料及工程應用的曝光,結合我市建設工程防水質量實際情況,總站制定《2013年杭州市建設工程防水材料專項檢查方案》。請各有關單位認真貫徹執行。
附:《2013年杭州市建設工程防水材料專項檢查方案》
《施工監理防水施工自查表》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
2013年7月22日
2013年杭州市建設工程防水材料專項檢查方案
為有效規范全市建設工程各方責任主體使用防水材料質量行為,促進建設工程防水質量穩定提高,確保建設工程使用功能,針對當前中央電視臺對各地劣質防水材料及工程應用的曝光,結合我市建設工程防水質量實際情況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檢查目的
進一步落實各方主體質量和管理責任,繼續推進質量管理長效機制;減少建設工程防水質量問題的發生,確保建設工程使用功能質量,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社會形象。通過整治,打擊使用劣質的防水材料行為,促進工程質量整體穩定好轉。
二、檢查內容
(一)檢查各方主體行為
1、施工企業。防水施工方案是否完整,針對性、操作性是否可行,采購材料和施工是否按規范標準執行;現場見證取樣是否規范;現場試件留置及試驗情況等。
2、監理企業。對防水施工是否符合設計進行檢查;施工過程是否實施監理,發現問題是否及時處理和記錄;見證取樣是否規范;質量驗收是否按規范要求嚴格實施。
(二)實物質量
檢查防水施工質量,抽測防水材料。
1、防水材料是否符合設計相關技術要求。
2、防水施工部位是否符合設計要求。
3、防水材料是否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驗。
4、防水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。
三、檢查時間安排
檢查分三個階段
第一階段:企業自查階段。時間為7月20日――7月30日。本階段各工程項目部進行自查,重點為:防水材料采購、管理、檢驗、使用是否符合規范,材質的類型尺寸厚度和施工質量是否符合相關規范、標準以及設計文件要求等有關內容。施工企業自查情況于2013年7月30日前完成,項目部按附表一中的要求進行自查,自查完成后將自查表存于現場備查,總站檢查人員將現場檢查自查書面資料。
第二階段:抽查監督階段。時間為8月1日――8月15日。本階段為總站成立專項檢查組進行抽查驗收。對杭州市在建工程采取隨機抽查和突擊抽查相結合,重點為:各施工監理企業是否進行自查,落實質量控制的有關措施,自查整改情況等有關內容。抽測抽查現場的防水材料和施工情況。
第三階段:總結整改階段。時間為8月20日――8月30日。本階段各施工監理企業進行認真的總結,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質量進行認真的整改。同時總站將通報檢查結果,公布防水材料的試驗結果和生產廠家名單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各施工、監理企業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檢查工作,做好宣傳工作,制定計劃,落實相關責任人。
2、認真總結分析。各施工、監理企業要對工程質量的總體情況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,總結經驗,找出差距,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治措施。
3、落實長效管理,深入持久地抓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。各有關企業要以這次防水材料專項檢查為契機,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,把檢查要求切實貫徹到日常的質量管理中去,舉一反三對其它建筑材料進行檢查,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。
4、打擊劣質產品。對檢查中發現的防水材料劣質產品生產廠家進行曝光。確保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質量。
杭州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
2013年7月20日